增值税法实施后,不少企业在问:公司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维护关系,视同销售政策有变化吗?到底该怎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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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赠送要视同应税交易
外购礼品无偿赠送要视同应税交易
新增值税法视同应税交易有三种情形: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3??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所以,企业外购商品送给客户,属于视同应税交易,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视同应税交易销售额确定
《增值税法》规定,视同应税交易及非货币形式销售额,按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
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仅取得普通发票的,进项不可抵扣,会增加实际税负。
所以,企业外购商品送给客户,要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重点区分赠送 vs 现场业务招待
《增值税法》规定,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所以,外购酒水等用于现场招待,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进项不得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转出。
外购礼品带走无偿赠送:属于无偿转让货物,需要视同应税交易,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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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赠送需视同销售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因货物所有权发生改变,应当视同销售,按照其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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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
如果企业向客户个人无偿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需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很多企业苦恼无法逐一取得客户身份信息,难以明细申报,企业可以在税局前台开通“汇总申报”功能,不用取得个人身份信息就可以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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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现在知道企业外购商品对外赠送,要怎么缴税了吗?
(政策依据:《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