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披露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柳南区税局”)发来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柳市柳南税二分通〔2026〕105号),要求公司对 2020 年实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进行自查。
经自查,公司因实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方案,需补缴企业所得税444,989,646.40元,需缴纳滞纳金388,200,659.04元,合计833,190,305.44元。截至该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企业所得税缴纳444,989,646.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