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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税务】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的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6-04-13   来源:海湘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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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税务

发布日期:2026年4月3日
500万以上长期资产请注意!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这样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是否拥有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根据政策规定,这类资产需要设置专门的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记录取得、使用、处置及抵扣情况。为帮助您规范管理、准确申报,“苏州税舒心”服务团队为您梳理了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的全流程操作指引,从信息录入到发票关联,一步一图,轻松掌握。

政策背景

 

 

 

根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及时归集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做好记录、归档。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记录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并如实准确办理纳税申报。

 

操作步骤

 

 

 

一、长期资产基本信息录入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长期资产管理】,点击【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进入相关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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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资产信息录入

可通过手动录入和清单导入两种方式采集资产信息。

1)手动录入

①点击【新增】,录入“资产名称”、“资产别称”,并选择“资产类型”,“调整年限(月)”根据所选的资产类型自动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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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点击【保存】,显示保存成功。系统自动带出录入的长期资产记录,并自动生成“资产编码”,并作为进项抵扣凭证的关联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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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单导入

①如需要录入多个资产,可点击【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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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系统弹出导入窗口,点击【下载模板】下载导入模板,模板样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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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填写模板后,点击【选择文件】添加填写后的导入模板,点击【导入】,进行批量长期资产信息录入。

二、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首页可显示纳税人相关权限功能菜单。若纳税人符合可开具电子发票等条件且为一般纳税人,点击【发票业务】功能模块,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发票业务】-【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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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跳转功能主界面,默认带出未关联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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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通过关联状态筛选“未关联”、“已关联”资产信息,也可通过“资产名称、资产编号”进行细化筛选,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相关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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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凭证:

可通过手动录入和清单导入两种方式关联凭证信息。

1)手动录入

①选择需要关联的资产信息,点击对应的【关联凭证】按钮,系统跳转至关联凭证界面,点击【新增关联凭证】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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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系统弹出新增关联凭证窗口,录入“凭证类型、凭证号码”,点击界面空白处触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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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系统带出凭证信息,可通过【添加行】按钮添加其他凭证信息,通过【删除】按钮删除新增的凭证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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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弹出弹窗提示,点击【确定】,系统提示“保存关联凭证成功!”,界面展示新增关联凭证信息,可点击【删除】按钮解除关联凭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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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单导入

①进入功能主界面后,点击【清单导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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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系统弹出导入窗口,点击【长期资产关联凭证导入模板】下载导入模板,模板样式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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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填写模板后,点击【选择文件】添加填写后的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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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系统弹出提示“操作成功!”,导入关联凭证弹窗页面提示“导入成功!”,展示导入结果,提示已关联X项长期资产,对应凭证Y张,提示未导入成功Z张,可以点击【下载查看未成功导入情况明细信息】按钮下载导入失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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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导出:纳税人可通过选择“未关联”和“已关联”两种关联状态,点击【导出】导出对应关联状态的资产凭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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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办理此项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已经在《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中维护过长期资产信息,否则无法进行关联凭证操作。

2.已成功关联的凭证,若后续变为“全额红冲”、“作废”或“异常凭证”,系统会自动解除其与资产的关联,并通过系统消息提示。

3.如需删除已关联的凭证,点击凭证行的【删除】按钮时,系统会校验该资产是否已开始使用(即当前时间是否超过资产的“有效期起”),若资产已投入使用,则无法解除关联。

4.建议定期利用“关联状态”等查询条件,查看资产与凭证的关联情况,确保已关联的凭证均处于有效、正常状态,避免因凭证状态异常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三、填写资产原值明细信息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长期资产管理】,点击【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进入相关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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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原值信息填写

可通过“资产编号”列和“资产原值”列两种方式进入资产原值明细表。

需注意的是,长期资产关联的凭证数据关联至“长期资产原值明细表”,可能存在同步时间延迟。若短时间无法查询,请稍待后再试。

1)通过“资产编号”列填写

①点击“资产编号”,系统弹窗打开长期资产信息,点击“资产原值”栏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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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需依次填写“调整期起”、“资产原值”、“资产用途”。“调整期起”保存后不得修改,“资产原值”栏数值应大于500万,“资产用途”可选择专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用于混合用途、专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或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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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点击【保存】,完成长期资产原值信息录入。

2)通过“资产原值”列填写

①点击“资产原值”列的【填写】,如资产当前还未与任何一张抵扣凭证关联,系统会提示建议先进行发票关联确认,点击【去关联】自动跳转至【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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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也可以选择【暂不关联】,凭证类型按“未取得凭证或其他凭证”填写凭证信息。如有多条记录,可以点击【导入】通过清单导入的方式批量上传记录,模板样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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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点击【保存】,完成长期资产原值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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