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一: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代收代付类)
【典型案例】
【监管分析】
A 公司在 B 公司消耗水电之前无需预购水电能源,需根据 B 公司使用水电的实际情况,按照总表度数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费。
对 A 公司而言,其向 B 公司提供的水电能源仅在 B 公司使用时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购入,在 B 公司使用之前 A 公司并不存在水电能源,不能随时主导能源的使用。
因此 A 公司在将水电能源转让给 B 公司之前并未取得对水电能源的控制权。
同时,A 公司按市场单价计算收取水电费,对于水电能源没有自主定价权;由于未买断水电能源,因此也未承担相关存货风险。
【结论】
二、场景二: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中介代理类)
【业务模式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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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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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百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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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端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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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引分析】
商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供应商有权主导商品的销售活动,例如决定商品的上架和下架时间,是否在不同的门店、专柜之间调换货物,主导商品定价以及促销方式等,并获取销售商品的经济利益,也承担因商品滞销或打折销售等造成的损失。
百货商场不能决定如何销售这些商品,不能自行或者要求供应商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能禁止供应商把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某些情况下,虽然百货商场可能有权对供应商销售的商品进行干预(例如新增商品品牌需要经过百货商场认可,滞销或过季的商品应及时下架等),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百货商场的商业定位和形象,并不表明百货商场能够主导这些商品的销售。
【结论】
三、场景三: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受托加工类)
(一)监管指引核心原则
原材料的性质是否为委托方的产品所特有
加工方是否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原材料
是否承担除因其保管不善之外的原因导致的该原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
是否承担该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是否能够取得与该原材料所有权有关的报酬等
(二)案例 1:加工方视角(A 公司湿巾加工业务)
由于 B 客户约定销售给 A 公司的无纺布只能用于 B 客户产品生产,因此 A 公司无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材料,例如无法自主决定用于生产给任何客户的订单、对外出售等。
虽然 A 公司承担原材料生产过程毁损灭失风险,但由于 B 客户参与原材料及相关产成品的存货管理,A 公司实际可能不承担保管责任以外的存货风险。
另外,由于 B 客户主导确定无纺布采购价格,A 公司对 B 客户的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可以看出 A 公司未全部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且对最终销售产品可能不掌握完整定价权。
(三)案例 2:委托方视角(A 上市公司委托加工业务)
同日签订销售、采购合同,两份合同的交易标的、数量相同,但采购价大于销售价。合同在管理上一一对应,如合同编号分别是 CG-2022-1A、XS-2022-1B。
采购 / 销售合同的合同要素类似于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合同标题直接为:采购 (加工) 合同、销售 (加工) 合同或 A 加工合同。委托方 A,加工方 B;质量技术标准为:按委托方图纸尺寸及技术要求加工;运输费一律由 B 承担。
A 销售凭证后附销售合同、提货单、销售通知单,采购凭证后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
A 对采购合同不具有撤销的权利。
B 收到待加工的材料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加工后再销售给 A,无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材料。
加工期间,B 应妥善保管所加工材料。由于 B 保管不善致使 A 之供料毁损、灭失的,由 B 承担责任。但非 B 保管不善导致的 A 之供料毁损、灭失,A 承担相应风险。
A 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占比非常小的辅助材料由 B 自行采购。
票据方面,A 分别向 B 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并从 B 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
结算方式:A 将材料交给 B 时及 B 将加工完成后的商品交货给 A 时,双方均记往来款,随后,A 将采购价款高于销售价款的差额支付给 B。
由于 “A 公司对采购合同不具有撤销的权利,且在交易一开始,A 公司即与加工方同时签订销售 (加工) 和采购 (加工) 合同,锁定材料销售价格和加工后产品的采购价格”,因此在该交易中,加工方的收益是固定的,在交易一开始即被锁定,加工方并不会承担与加工材料有关的价格变动风险,也不存在加工后的产品销售不出去的风险。
其次,待加工材料发送给加工方后,非加工方保管不善导致的 A 公司之供料毁损、灭失,A 公司承担相应风险。
此外,因 “加工方无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等材料”,因此加工方不能主导加工材料的使用,无法享有根据 A 公司与加工方签署的销售和采购合同。
该交易实质上属于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垫付少量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在此交易中,A 公司仍然保留与所加工材料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继续对材料实施有效控制,所加工的材料仍然属于 A 公司的存货。
四、审计提示:总额法 / 净额法判断核心 + 风险预警
(一)常见适用净额法的业务领域
中介贸易类
:电商平台、百货商场联营模式、供应链销售、大宗商品贸易等
项目服务类
:工程建造运输服务、劳务中介、旅游服务、出租方代收水电费等
加工类
:双经销模式、委托加工、售后回购等
(二)需重点关注的风险点(触发净额法的典型信号)
毛利率偏低(<3%)
交易流水一一对应,收付款时间、金额高度接近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一一对应,如签约日、关键条款、标的物相同或高度相似
上下游存在关联关系,工商信息相似
商品从供应商处直接运给客户,存在瞬时性特征
以销定采,不囤货
(三)核心判断原则
核心逻辑:
控制权判断要点:判断是否拥有商品控制权,不应局限于合同条款,而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通俗地理解,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就是主要责任人(应采用总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