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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税率由6%调整为9%
发布时间:2026-04-09   来源:雁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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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税率由6%调整为9%

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明确了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根据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其适用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的增值税税率由6%上调至9%。

此次税目调整后,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PDF、 中国电信.pdf、 中国联通.pdf)相继发布公告,一致表示此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将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影响。市场分析普遍认为,在用户端含税资费维持不变的前提下,税率上调将直接导致运营商确认的不含税服务收入减少,从而冲击其利润。

据多家券商及独立分析师测算,此次调整对三大运营商2026年总收入的影响程度约为1.3%-1.4%,对净利润的影响可能达到上百亿元人民币。有分析指出,若不考虑应对措施,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净利润受影响幅度可能分别达到7.1%、12.6%和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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