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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购买日后调整合并对价,能否对购买日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发布时间:2026-04-1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2026 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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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购买日后调整合并对价,能否对购买日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案例: 20X4 年 5 月,A 公司以 1.5 亿元对价收购 B 公司 51%股权,取得其控制权,合并报表形成 8,000 万元商誉。20X4 年 12 月,由于 B 公司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A 公司与B 公司原股东进行协商,约定将调低 B 公司整体估值,合并对价由 1.5亿元下调至 7,500 万元。A 公司称交易双方在收购时口头约定,若B 公司业绩严重低于盈利预测水平或销售情况低于预期,A 公司可以对收购对价进行重估。A 公司认为前期双方存在重估对价约定,且相关调整事项在购买日后的 12 个月内发生,因此拟对购买日合并对价及商誉进行追溯调整。A 公司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购买日相关会计处理的情形包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调整或有对价。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相关案例,即使调整间隔时间短于 12 个月,若或有条件是基于购买日后的实际盈利情况,该情况并不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的情况”。基于本案例背景和条件,B 公司产品实际销售情况需根据购买日后的经营情况而定,不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A 公司不应对购买日合并对价及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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